贯彻执行有关数据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拟订本区数据领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。组织协调数据发展管理,协调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。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,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。推进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,指导数字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服务。协调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,优化城市数字化生态。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,负责本区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工作。


更新日期:2024年12月25日

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会务、财务、档案、重大事项督办、后勤保障、新闻宣传、信息简报、政务公开、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。

(二)数据要素和产业发展科。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,承担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。

(三)数字系统和设施建设科。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,承担数字基础设施规划、协调和管理相关工作。

(四)数字化转型科。统筹区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并推进落实,推进经济数字化、生活数字化、治理数字化。

(五)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。负责统筹规划、协调推进、指导监督本区“一网通办”等政务服务工作。


更新日期:2024年12月25日